七无良

泣血葬花无时间,早就是一个死不了的死人

同人和侵权

针对中国新闻网微博的视频,我需要指出以下几点:

1.在肖战有关热搜自2月27日每日不断、饭圈和ao3大战波及甚广多方发言的情况下,贵网若强调本视频只是单纯法律科普和说明,不存在站队意向的做法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话题就是"同人作品存在法律侵权风险",且科普中忽略众多法律原则和现实情况大说空话套话,我很有理由认为你是在挂羊头卖狗肉,有恐吓同人创作群体的倾向。还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

2.首先在法律案件中少有原著起诉同人的案例,因为同人衍生本身就可以为原作品提升热度、扩大和牢固爱好者基础、以至于让原作的周边销售经济可以落地,这在版权领域已经是众所周知的规矩,有原著与同人起利益冲突从而诉诸法律的先例全都是因为该同人作者利用同人作品获取经济利益达到某种程度,例如江南一案。从现实角度来讲,如果要求广大创作者向版权所有者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才可创作,那么版权方从一开始就不能够利用同人经济获取利益、进行炒作,为避免社会环境所导致的取向误解,合该在作品发出同时附上法律声明,禁止任何人进行基于该作的二次创作。也就是说,目前肖战一方并不占据道德高地,法律优势也并不具备。

3.即使现在肖战一方想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利益追回与维护,也需要肖战本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呈交相关作品及其作者的上诉状,按个例分析特定作品侵权的范围及程度,其中细节之多操作之繁琐,并非肖战粉丝声讨维护就可以替代的。而在当今关头发布此类视频,鉴于肖战粉丝群体普遍低龄化的现状,如若助力事态发酵,比如说在粉丝假自杀之后,还出现粉丝艾特法律账号扬言单方面起诉同人创作者而对法律原则不管不顾的网络闹剧,是否中国新闻网也负有一定程度的道德责任?

4.即使肖战一方真的起诉同人作者,此事也与肖战粉丝滥用公权力举报ao3平台无关,粉丝如若履行扫黄打非的公民权利,也合该针对该作者和该作品,试问整个ao3网站都是黄色信息吗?未免强词夺理,以偏概全!滥用举报导致ao3被墙才是粉丝受到声讨的原因,而肖战也牵连其中也是因为近一周以来他并没有做好作为偶像应尽的引导、规范粉丝的责任,不要模糊重点、偏离话题!更不要假扮路人下场抵制"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单个粉丝的行为自然跟偶像无关,可这样声势浩大、四处举报、摧毁他人精神慰藉的粉丝群体行为他肖战又岂能摆脱责任?!如若他真的全然无辜,那才是互联网世界这么多年来的耻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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